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主要用户医药产品的互联网展示,国内部分区域办理完此证后,再办理ICP/EDI经营许可证,也可以经营网络药品交易,但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的医药卫生管理部门。此建议并不作为办理依据!
13825297695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17-07-16 热度:
(1)注意事项: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2)执业药师专业: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物化学、中药学、中药药剂、中药鉴定、中药化学。
(3)业务应用:通过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
(4)材料要求:基础材料、专业性材料、2名及以上执业人员。
(5)注明:北京的医疗保健需要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里有相应的项,如果没有,需先至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增项。
(6)企业应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营业执照以及其他必备的与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相关的许可证、认证证书。
(7)企业应具有承担数据管理、技术维护、客户服务、交易审查等专项职能的部门及人员,且拥有相应的场所、设施,具备自我管理。
(8)企业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为客户服务部门建立产品信息和产品资质文件数据库。
(9)数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熟悉临床常用药品知识,并且具备对数据质量负责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10)数据管理部门配备的人员中,具有国家承认的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不得少于数据管理人员总数的50%。
(11)提供在线购药咨询的执业药师总数不得少于2名。
(12)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以上所提系统方案,均需具有所对应的各种软硬件设施。
(13)数据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数据更新管理制度,应做到及时收集、更新各种有效、合法、准确的企业及产品信息数据。
(14)系统安全解决方案,系统资产,关键业务信息, 可能攻击源的综合性分析
(15)清晰明确的安全指标,采用的安全手段和方法保证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准确与不可抵赖。
多年专业经验
1万+成功案例
金牌顾问1对1服务
缩减繁杂办理流程
自有数据安全系统
避免客户信息外泄
3年以上金牌顾问
保证办理效果
企业服务产品线全覆盖
一站解决所有需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东棠基街1-11号二、三楼222房B17
联系电话:13825297695
联系QQ:543726661 联系邮箱:gzcongyuan@qq.com
Copyright 广州聪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054895号-1